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抽样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
建筑用胶粘剂(水溶性聚乙烯醇建筑胶粘剂)及内墙涂料(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抽取同一产品2份,每份不少于2kg,一份为检验样品,一份为备用样品。如有配套辅材,应同时抽取辅材各2份,每份不少于1kg,一份为检验样品,一份为备用样品。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中注明该项目的实测值以及推荐性标准的标准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中注明该项目的实测值以及推荐性标准的标准值。
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明示质量要求,但不符合本细则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判定被抽查产品为“所检项目符合明示质量要求,未达到××标准规定”。(注:××为具体标准名称)
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明示质量要求,且符合本细则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判定被抽查产品为“所检项目符合本次监督抽查要求”。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没有变更则继续有效。执法抽检,可依据此细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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